其他

“葛优躺”侵权案落判 葛优获赔7.5万元!这些关于侵犯肖像权的法律知识你得知道!

2018-02-24 言小刀 中联安泰法律集团官微

 头条新闻

提起当年“葛优躺”的走红,小伙伴们一定不陌生,正是这样一种颓废的表情,迅速点燃网友的再创作热情,朋友圈和微博就蜜汁刷屏了,迅速跃居成为表情包界的“半壁江山”,相信当时就连葛大爷本人都始料未及。

然而,这几天葛大爷又火了一把。确切的说是由“葛优躺”而引发的肖像权诉讼案,葛优打赢了“葛优躺”官司,艺龙网侵犯肖像权判赔7.5万元。

一石激起千层浪,各位吃瓜群众的反应是这样的。

网友:葛大爷维权没毛病。

网友:商用的确是侵权了,葛大爷维权没毛病。

网友:商用就过分了,商用完挣了钱还不给人家赔钱,典型的一毛不拔!

网友:擅自商用就过分了~

网友:如果商用不想花钱,建议老板自己躺,拍一张!

事件回顾2016年7月25日,艺龙网公司发布微博,文字内容包括直接使用“葛优躺”文字和在图片上标注文字,该微博共使用7幅葛优图片共18次,葛优认为该微博中提到“葛优”的名字,并非剧中人物名称,宣传内容为商业性使用,侵犯了其肖像权,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后艺龙网公司于同年8月18日删除了上述微博。2016年12月7日,艺龙网公司未经葛优审核同意,在其微博发布致歉信,葛优认为该致歉信中艺龙网公司承认了侵权事实,但就此作出的致歉实为再次利用其进行商业宣传,其致歉没有诚意。2018年2月23日,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微博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艺龙网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判令艺龙网公司在其运营的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75000元。判决后,艺龙网公司不服,诉至北京一中院。近日,北京一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因明星表情包或图片被用于商业用途而引发的纠纷,不止艺龙网一个,在此中联安泰法律小编提醒大家,作为一种新的网络表达方式,真人“表情包”如果用于商业用途,在制作使用时须取得权利人的同意,而且不能丑化他人的人格,这样既是保护自己,也是尊重他人。

接下来中联安泰法律小编就为大家来普及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侵犯肖像权要承担哪些责任?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对这种侵权行为限制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范围。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哪些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1、为公益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例如宣传某人的先进事迹,在报纸、电视台、电影中使用先进人物的照片,可以不征得某人的同意。

2、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

3、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

4、寻人启示刊登照片等。

本期编辑:言小刀

如需转载或授权文章服务,请在官方微信后台回“4”,小编会第一时间完成授权哦~~

往期精选

金犬贺岁 共创辉煌!2017感恩有你 2018筑梦启航!

祝贺新松机器人入股中联安泰法律集团旗下联泰科技|谱新篇 创未来!

中联安泰法律集团与天下第一刀博物馆首席法律顾问签约仪式圆满成功


中联安泰法律集团介绍

       中联安泰法律集团系一家集24小时私人律师服务、共享律师服务、律师SOS服务、AI人工智能律师研发服务、私人律师推广管理师服务、不良资产服务商于一体的全国最大O2O综合法律服务集团,未来将携手全国律所及律师秉承“汇聚律师智慧,服务天下大众”的宗旨,以专人、专业、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为社会大众提供规模化、精品化、全球化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